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回彩礼钱,怎么办啊? 现在结婚九个月,在一起生活了六个月,因感情不和,应男方要求搬出婚房三个月,结婚后没同房,但是婚前同房了,结婚期间,女方辞职四个月在家,都是女方在贴补家用,连着结婚用品,彩礼钱也花完了。请问到底要不要退彩礼钱?
不要退
是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最好电话咨询。
这种情况,女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彩礼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的情况不能主张要求退回彩礼。
你好,就你描述的事实来看,你的情况不属于法律上明确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男方也没有法律根据来要求退还,你可以不退。
你好,如没有达到法律规定情节你可以不退还彩礼,
看内容,提问者是女方吧。先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离婚。
不需要退还
要对彩礼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不能简单地讲退与不退的问题。
回答即可获得5分,回答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的情况不能主张要求退回彩礼。被采纳获得悬赏分以及奖励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