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开公司,向他一位朋友借了40万,立了一张欠条。后来,我叔叔公司倒闭,债务过多,跑了!我婶婶和堂弟在我叔叔跑后想向这位朋友救助...当我婶婶和堂弟来到我叔叔朋友的家里,我婶婶和堂弟受到了胁迫,和辱骂,被迫写下了担保证书。注意,当时我堂弟未满16周岁。后面,我婶婶和堂弟也离开了我们那个地方去找我叔叔了。今天6月份呢,那位朋友在我们那个地方起诉了我叔叔,我婶婶,我堂弟。法院传票下来,是写着三个人的名字,这个传票并没有到我叔叔和婶婶堂弟手中,因为欠了很多人钱,我叔叔和婶婶堂弟不敢回我们那个地方,所以当时根本没办法上庭,现在公告下来了,说是终审判决了,要他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去少年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我想知道的是关于这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书里面可能是怎么写的?我主要是想知道我堂弟会怎样?我不想因为他们大人的错,而使我堂弟的人生受到影响,怕影响到我堂弟以后的高考。总之,一句话,我想知道这个判决书对我堂弟的影响,如果我们起诉怎样才胜诉率高!希望热心人,可以帮我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万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0-11-03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