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号下午开庭,当庭法官判不允许离婚,但看我老公的态度,肯定会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那么请问我该怎么做?具体是这样的,从定亲到现在,我们已经在一起12年了,这期间的8年中,我的工资全部都有我老公保管,除去盖房子、买家具、零用,现在剩下差不多35万左右,但我无法举证。他起诉离婚,却说共同财产只有两台电脑、一台微波炉、一台洗衣机,无存款,孩子一直是他爸妈照看的,所以孩子也归他,我要支付孩子的这些条件我肯定不能接受,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也不想要,但是让我这样同意离婚,实在是太揪心了,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在他再次起诉期间,我能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对了,有个法官跟我讲,让我在这期间,想办法把小孩带出去,靠自己生活,然后让我自己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让他支付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等这么做的话,孩子真的会判给我吗?我的问题可能多了点,望理解一个无助的母亲的请求!!谢谢
发布时间:2010-11-05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