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我们村由老村迁到新村,因为老村是地坑院,生产队想把它改成良田,但队里没有资金,就由队员自己出资改造,生产队承诺谁家改造可免费承包20年,签有合同。如今国家修路占地, 但合同还不到期,生产队现在不想给队员任何补偿。请问我们跟生产队签的合同有效吗?我们该得到赔偿吗?
应该有效,并得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