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协议离婚,男方口头承诺给女方一定经济补偿(女方供男方读研读博),但目前经济紧张,愿意先支付一小部分,余额写欠条。如果妥当后就去领离婚证,请问这个婚内欠条的有法律效力吗? 因为孩子才8个月,双方都想要孩子,如果诉讼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但双方几乎没有共同财产,只有一套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房子,且男方出资金额较大,而且某些原因,房产证是写的男方父母的名字,所以诉讼离婚财产方面对女方很不利。女方如此打算先已放弃孩子为条件让男方承担一部分经济补偿,写欠条;之后再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虽然这样处理女方有些不道德,但请问有没有可行性?
发布时间:2010-11-0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