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的10/30在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支行存定期5年20000元,当时为我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向我说明此款是通过银行放在保险公司做投资,不能算作存款。且几天后银行的人让我去拿保单(当时我以为所有5年期存款都是赠送保险的)时也没有加以说明。当时我很相信银行,认为既然是存在银行,本金和利息就应该是按照当时5年期3.6%的利率来计算的,所以就没有细问保单的问题。今年5年存款到期后,我应得利息是3600元,可是实际给我一共才22054.31元,差了有1600元钱。当时为我办理业务的大堂经理已经调走,工作人员也已退休。现在银行的大堂经理了解事情经过后说会向上级反映此事,可是到目前为止既没有任何说法也没有任何的解决方案,银行的人一张口就让我们自己去找保险公司,我是去你们银行存钱,不是去买保险,出了这样的事难道不找银行吗?银行做业务的为什么不对我们说清楚利弊,只为了自己可以拿到提成就可以骗人吗???由于这件事我对工行人员为了自己拿提成而忽悠老百姓非常的痛恨,11/10时我带着一笔50000元的存款的存折和保单(这笔存款是当时一个挺胖的男的大堂经理让我存的,当时也是告诉我存钱,并没有提一句投资的话)让现在的大堂经理帮我查现在提取是否会损失本金,她查完后告诉我是五万零九百多,我一再强调现在取出是否会损失本金?她也一再保证不会损失本金,可是今天(11/14)我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只有四万九千多,和她说的差了1400多块钱了,她说会给我追回这比钱,但我又该怎么相信银行的话呢?我向95588投诉,但他们要我说出当时为我办理业务的人的名字,工号或者是几号窗口?这简直是难为人,别说是以前就是现在去办理业务时我也无法看清他们的胸牌。如果这笔钱追不回来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发布时间:2010-11-15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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