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立遗属人有什么权利,是否可以把自己的遗产规定为某一个人来全部继承?比如说,有个爷爷,想把自己公司的权利以及财产规定为自己孙女来全部继承,这样,孙女的爸爸妈妈,哥哥弟当然会反对,请问,他们享有继承权吗?
立遗嘱人完全有权处分个人的所有财产,继承人无权干涉(如果继承人中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情况,应适当给该继承人留出一定份额)。爷爷将遗产处分给孙女当属遗赠。
可以这样立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