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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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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您好:我于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之后到现在没有续签,请问这段时间如何要求赔偿?用人单位认为这可以算作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如果是我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否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只保了养老保险,其他四险和一金没保,请问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2010-11-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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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丽律师
北京市博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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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丽律师  [北京-西城区] 13439768304
回复时间:2010-11-15 14:03

是无固定期限的,如果你提出来不做那就没有经济补偿,虽然不合法但这不能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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