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0-11-20 11:30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应准予离婚.
支持(0)
支持成功! +1
解答者:肖广盟律师
积分:21390分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肖广盟律师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电话:1867889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