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个关于钓鱼执法方面的问题
昨天我在一家网吧上网时跟店主发生争执,争执中店主打了我,我马上报警 公安介入处理后,已经调解解决了。但是在该网吧上网期间,我有发现有人未登记身份证件即可进去上网,这个情况我当时也跟公安说明了。公安回答说他们会对该网吧做罚款1000元的处理。
后来我在查询相关法规之后发现,公安机关根本没有行使罚款的权利,可处理机关也必须要经过一系列听证等程序后才可实行罚款。并且当时我反应这个情况之后公安也没有取证,做笔录。我觉得公安只是敷衍了事。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次去那个网吧假装没带身份证要上网,取得网吧未查实身份证就让人上网的录音,是否可以做为真实的法律处理依据呢?这样是否属于钓鱼执法的范畴?我和公安没有任何利益纠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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