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个朋友在一块喝酒吃饭,酒后朋友闲聊时,其中两个朋友发生争吵,在其他朋友的劝说下,争吵停止,朋友各自回家休息,后来发生争吵的其中一个朋友到那个朋友家去闹,两人发生撕打,去人家去闹的朋友因腿断住院,住院8天后死亡(现尸体待检),死者家属向公安部门报了案,肇事者已被公安部门拘留,现在死者家属又向所有参加在一起喝酒的朋友要求赔偿30万元,请问死者家属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我们该不该承担经济责任?
其要求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