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误以为银行系统出错,将别人委托我保管使用的存折中擅自提取了13万,现在他已报案,到派出所后我也已坦白。现在我与他在派出所中签订了和解协议,我退还13万并补偿其4万,他保证不追究我的责任并对此事保密。请问我们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我付了钱他反悔了,对我提起诉讼,我是否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公安机关追究的话,是无法用民事赔偿的方法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