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除了要缴纳数额很高的社会抚养费作为惩罚之外,还会得到其他很严厉的惩罚。如果是城市居民,要受到所在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三年之内不得提职和被评先进个人。如果是农村居民,福利待遇要受到限制,而身为干部违反政策的,会被立刻解职。如果一方或双方是在北京居住的外地户口的,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入京。不光是个人,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
参考法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