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 指定专人限期完成。
(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查明责任,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对重大事故,企业或企业主管单位应组织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当地劳动、安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对事故现场、工人操作过程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机器设备状况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便进行处理。
(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
(5)对严重违章指挥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