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收购了B公司,但是B公司未向原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应该购买的社保等未购买。解除合约时没有提及这些问题。而A公司收购完成后与老员工签了新的合同,今后解除合同时员工有没有权从B公司工作时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金,和要求补交B公司时未交的社保资金?也就是B公司的劳资债务会转移到A公司吗?
收购了这个公司,对这个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都必须继续承担,职工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也必须由新的公司承担,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后超过一年将失去申请仲裁的权利,建议立即主张自己的权利,找律师帮你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