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家庭矛盾和夫妻感情不好到了离婚的地步,男方要求我必须返还所有彩礼,首饰,红包以及结婚的所有费用,还要没收我的嫁妆。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合法吗?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判我要返还,而我又真的拿不出钱。会连累到我娘家父母被迫替我还吗?我都结婚一年多了(2009年6月1号结婚),婆家还有权利要求我父母承担我和我丈夫之间的事吗?因为婆家说不找我,就找我父亲,说是当初是我父母收的彩礼和费用,现在就要我父母还。别说我父母没钱,就算有钱,我父母就该为我夫妻的事买单吗?我想起诉,可是我知道我肯定会输,因为他家有个亲戚是我们当地很大的官,还是人大代表。所以今年我和我父母一直是在他们的威胁,恐吓打压下生活的。我现在跟着妹妹到厦门打工,他不准我出门上班,在家他又不给我一分钱,我连买日常用品的钱都得问我娘家借。现在我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些崩溃。很无奈。
发布时间:2010-11-27 16:27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上述法条,你丈夫的请求应该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