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哥在自己店里聊天,他的一个朋友在KTV惹到事,被行凶者追杀,最后逃到我隔壁的店(系我姑父开的店),当时我和我大哥都在自己家的店,听到呼救声后冲出去救人,当时我们出现的时候,我大哥的朋友已经被行凶者砍杀数 *** ,此时行凶者拿着菜 *** 站的店门口,我第一个上前是救我大哥的朋友,我大哥第二个出现,看到行凶者拿着 *** ,他第一反应就是夺 *** ,最后菜 *** 被夺下,此时我大哥吩咐我把他的朋友送去医院,他自己则留在店里照看情况,后来行凶者又取来一把菜 *** ,继续想来砍杀人,其中包括我的家人,但是都没砍杀到,最后还打电话叫嚣带人带 *** 来,此时他们准备逃跑,我大哥这个时候就拿了一个拖把棍子冲上去想缉拿着这个行凶的人,追出去没几米,行凶的人拔出匕首向他刺去,被刺中了四五 *** ,此时我大哥的另一个朋友也听到消息赶来了,刚好此时把我大哥救了出来,送去医院抢救,事情发展至今,我大哥的朋友左手多处 *** 伤,小拇指骨折,右手无名指砍断第一关节处,医药费用大概4万。我大哥最后司法鉴定为重伤甲级,医药费大概9万(所有的费用都是自付的)。事发至今一个月整,行凶者的资料情况刑警大队均有,案件基本清晰,但是至今行凶者还是没有抓获,并且侧面了解过,行凶者家庭条件很差,估计是赔不起我们的费用的。前几天我爸妈到被救朋友家商谈这些东西,他父母话语中就透露出一些态度,他们开始有些推卸自己的责任,认为我大哥救他们的儿子和他们没关系,这里面也不想赔偿我们什么东西。所以我想请问律师,这里面我大哥为了救朋友受伤害了,行凶者没抓获,能不能向被救人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赔偿,费用该怎么计算。这里面行凶者和被救者之间的赔偿关系怎么弄的?还有,我大哥这种行为能算见义勇为吗?
发布时间:2010-12-05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