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在2009年10月15日在法院判的缓刑一年,今年11月1日公安局又以强迫交易罪刑拘,调查09年也就是在缓刑期间发生的事,如果罪名成立可以判缓刑吗?
应当撤销缓刑,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判决,再与09年的罪合并执行。
这个问题有争议。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宣布缓刑期满,也有认定为缓刑已经执行完毕的情况,我手上就有一个现成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