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本人亲友于2010.11.29上午在江西九江市永修县的小路上晨练(6点左右)被一摩托车撞死(警方分析),司机车辆逃逸(至今没有线索)。死者62岁(南京城镇户口),于10天前因朋友劝说(有电工技术)由南京前往江西九江永修县一工地干活(没有合同),住宿在工地指定的入住区域,在其住宿区域的路上晨练被撞死。其家人目前在永修当地现场,该如何处理?找谁赔偿(目前找不到肇事者)?工地有责任吗?交警部门呢? 问题补充:死者本身有退休工资两千出头,如果找到人赔偿如何计算?
只能要求肇事司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