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以下称为:甲)的奶奶有套房子,房产三证齐全,已经办理遗产公证将房产由甲继承(前提是甲不得出卖房产),因为怕征遗产税,所以将房产以交易的方式在立遗嘱一个月后(去世前)先过户给了甲,现在老奶奶过世,甲的叔叔阿姨(第一继承人)提出房产继承要求,甲能否把遗产作为证据提起诉讼,说明房产是给甲一人继承的,其他人没有继承权?如果那些第一继承人要求继承房产交易金是否合理,甲能否以遗嘱做证据提起上诉不给予支付?
本案中房产是由甲继承的,其他人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