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1996年过世,爷爷2005年过世,爷奶有6个子女(2男4女,我爸最小)。 96年奶奶过世,未留下遗嘱。2005年爷爷也过世,在爷爷健在的时候就想把钱、房子过户给我。姑妈们不同意。爷爷没办法许诺给钱她们,但是爷爷的钱都在我大伯哪里炒股亏了。爷爷要,大伯偏不给说赚到钱在给您。最后还是我父亲背着我和母亲拿出的钱给了他们。她们才签字。房子才成功过户给我。爷爷终于能瞑目了。父亲是瞒着我和母亲给她们钱的,但是母亲发现父亲的存折一次少了十几万。心里就明白了。父亲就是不承认还对我说你要感谢你的姑姑们和大伯,因为是他们主动放弃的。我认为爷爷已经用钱给买断了这5份,这钱统一给了我的大伯保管。爷爷的钱分为5份给大伯姑姑,大伯把那四份给独吞了,姑姑们应该让大伯把钱吐出来,而不是应该让父亲拿钱出来。有一个朋友给我分析说:在奶奶死后,子女并没有就此遗产进行分配,房子的产权就是爷爷一个人的。到05年的时候奶奶已过世9年,过了诉讼期,以他个人的意愿给孙子合情合法,不需要给其他子女一分钱!!请问这种情况,1.应该怎样分财产?2.诉讼时效是否过期?3.爷爷是否买断了5份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0-12-10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