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底买的房子,总共8万,全部是我爸爸本人自己去银行取的钱交的(爸爸个人的存款),房子购买合同书是在婚前签定,08年元月办的结婚证,结婚2年,婚前首付了3万,婚后付了5万,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名字,请问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主要愿因是:结婚2年后本人带小孩做DNA鉴定(湖南长沙湘雅医院)发现小孩(男孩)不是本人的,小孩出生一直靠喝奶粉抚养,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女方)要求分房子财产才肯霸休、离婚,要求很无理,很霸道。自己又不懂法,只好求助各位律师帮助如何处理该事情?如须支付RMB多少,可以当面谈谈?本人想更快解决此问题,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们,谢谢。
发布时间:2010-12-11 15:29【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