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过生日请几位同事来家吃饭,白酒一杯(大约3两)也喝了几杯啤酒。因为他还要开摩托车上班所以我就让他先走,我就在家继续陪其他几位朋友。出门时我交代他慢一些,注意安全,不行我就送你,他说不用了我能行,也没戴安全帽就开车走了(当时还有朋友在家我急于陪客,也不记得叫他带安全帽)走后大约10来分钟。我就接到我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我同事出车祸了,我及时赶到现场。120来的人说已经没心跳了,当场死亡。交警判他违章酒后驾驶追尾撞到大货车尾部。因为他违章所以赔偿少了,请问发生这样的事我有责任吗?他的家属就可以起诉我吗?如果要告必须有什么条件才可以。我要承担多少赔偿??
发布时间:2010-12-12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