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丽,在2010年9月14日买了两间商铺,交了4万押金(每间两万),对方只给我开了两张押金单和铺位卡,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外面的资金不能回拢。只能支付其中一间的费用。去和对方交涉,希望把另一间退掉,但是对方拒绝了我,说只能够帮忙代卖,可眼看就要交付了,房子还压在那,对方也没有什么说法,我真的很着急,难道就让这霸王条款就这么大行其道吗?谁来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
可以协商解除部分合同,因为你违约,对方可收取一定违约金,
协商解决为宜,你有一定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