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因为双方家庭种种不可调和的原因(我们夫妻双方并无出轨这样的过错),但由于她家多次辱骂我妈妈,让我伤透了心,我们夫妻很不幸最终要到离婚的地位。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万分感谢! 1、今年自6月来,我妻子把家中的共同财产转移(我拿不出证据),而且从来不承担家庭经济开销(除了给女儿买衣服和她自己、丈母娘家的开销),全由我来承担。为了这个家我多次和她开导,她就是不肯。请问离婚前我该怎么办?我如果把她不肯承担日常开销的话录音,以后在法庭上能算证据吗? 2、如果离婚,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拿会女儿(现在尽为8个月大),但我学习婚姻法中,对男方似乎很不利。女儿2岁前一般判给女方。我之所以要把女儿让自己抚养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怕丈母娘他们家把我女儿教坏(因为她自己女儿教育出了很大问题),请问我如何才能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 3、总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现在该怎么做?如何取证对我和我女儿有利。再次感谢您!
发布时间:2010-12-13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