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教您一个问题。一起家产争议,事件梗概是:其他儿子(兄弟)由于在父母身边居住,帮助护理老人机会多些。在远地的儿子常年在父亲处有巨款让父亲保管(没有书面的委托合同),多年来一直在可能情况下回家探望照料父母,或以其他方式孝老。此间,父母可能主要利用在外儿子让(父亲)保管的钱款为他们自己购买了房子,但以在外儿子未婚为由,用在外儿子名义购买了那套房子。(有希望在外儿子将来结婚与父母一起住的计划)房子10多年来都是父母在居住。在外儿子曾亲自去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近年,围绕护理老人问题兄弟间逐渐矛盾凸显,终于产生了以围绕房产为主的家产纠纷。在现地护理父母的长兄认为(有权)住进父母处在宅办公可以同时护理父母,在外儿子不同意长兄做法,产生了家庭对立升级。父母家里常年雇用有(24H)保姆;发生房屋使用纠纷前,在外儿子曾经让父亲大致清算钱款数额,并讨回部分存款。达不到使用父母住处当办公室的长兄,联合其他兄弟,几经要求父亲更改父母住处名义人,都因在外弟弟不同意(不出具授权委托书让父亲更改房屋名义人)而失败,长兄就故意拿房屋名义为由,说因为是在外弟弟的名义,再来父母处就是“不法侵占”,胁迫父亲更换名义人,否则不来帮助父母。
发布时间:2010-12-13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