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房屋一套,房本为本人名字,属婚前父母购买,本人妻子于2010年11月底与一房地产中介及买房人三方签订房屋置换居间合同,合同上卖方签字为我妻子代替我签字,委托代理人为我妻子本人签字,我本人未到签约现场,也未给我妻子书面的授权委托书,现由于家庭纠纷不卖房了,买方要求按合同赔偿损失,请问此合同为代签是否有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