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私人企业就职整两年,仅签署了《XXXX医院用工协议》此协议中只有提出若违约受雇者如何如何赔偿,却没提到用工单位如何如何赔偿。若请劳动局劳动纠纷仲裁,本人要求用工单位支付两年内2倍工资,两年社会保险补交(用工单位应承担部分)。可以么?将来的劳动仲裁的结果大概是怎么样?在庭审时,本人需注意哪些细节去详细说明?
可以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