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离过婚的女士,最近准备复婚,这次复婚,男女双方都有各自的婚前财产,男方有一套住房,产权在男方名下,女方在上次离婚时有**平方米的房产,并且在离婚判决书上有明确说明,由于女方房产有可能会面临拆迁。由于男方不愿意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如果男女双方只签一个婚前协议不去公证,这样的婚前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下附婚前协议大致内容一、婚前财产范围:1.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2.乙方的财产有住房合计约**平方米。(*****)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1、甲方的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的财产归已方个人所有.三、婚前财产不得随着结婚的年限发生变化,若遇拆迁补偿婚前财产仍是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0-12-15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