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三个子女!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我的爷爷奶奶已去世20多年!我父母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盖了7间房!现在面临拆迁!政府按老宅0.4亩【267米@】补偿地区价位款!每平米1500元共40万元!现在我的两个姑姑来找我爸要钱!说要继承我爷爷那份地区价位补偿款!请问她们可以继承吗!我不知怎么办!谢谢
享有继承权,但已经丧失胜诉权。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