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我交了2万元定金购买一块宅地,一个中间人代地主收了钱且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注明了“于12月18日交完余款”。但现在我才知道现在国家禁止私自倒卖土地,因此宅地过不了户,我想不购买这块地了,请问我的定金还能收回吗?谢谢!!
建议到法院起诉,撤销该买卖协议,理由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