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1年11月16日到大理订一车,因传言明年购置税会到10%,且节能减排现补贴3000元明年可能不补贴。为了节省几千元,我们提前了购车计划。在临沧、昆明车行资询,我们预订的车款要3个月才能提车,但大理车行承诺一个月可交车,我们便订了合同,写明一个月后交车,车型、颜色和购车金额。购车金额是柒万捌千玖百元,且付定金壹千元。2001年12月16日我到车行提车,经销商答无车,要我改车型,改颜色,我说我买车是买自己喜欢的。于是我投?大理315,他们让我写一书面赔偿申请,希望你们能帮助我该如何要求进行赔偿。
发布时间:2010-12-17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