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法律> 刑事辩护>请问我朋友犯的事算涉黑吗?
提问问题
[新疆-乌鲁木齐]
悬赏分:5

请问我朋友犯的事算涉黑吗?

我一朋友跟别人发生矛盾,便调了50来个人,其中有十几个人将对方打了一顿,请问像我朋友这样的事,算是涉黑吗?为什么刑警队将其定为涉黑逮他(注:被打者的亲家公是市公安局的副局,有可能会是副局将涉黑的罪名压给我朋友吗?)

发布时间:2010-12-17 23:27 
律师解答区
罗艺允律师
新疆疆诚律师事务所
[新疆-乌鲁木齐]
已帮助过 位法律需求者
向该律师提问查看该律师个人主页
罗艺允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13179841075

涉黑,全称应该是:涉及黑社会性质。涉黑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说些某此犯罪行为包含、涉及到黑社会性质。
法律关链条文: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 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支持(0) 解答者:罗艺允律师 积分:29280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
为您推荐 [刑事辩护律师],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我来回答(您的热心回复将给予法律需求者非常有用的指导)
(Ctrl+Enter快速提交)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 问题动态 1位律师回答了这个问题
罗艺允律师
答案提交成功
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