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侦查期间是否可以找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证人取证?取证方式有何限制?我是一名被侵害人,现公安机已抓获并刑事拘留几名犯罪嫌疑人,另有一名嫌疑人在逃。被拘留嫌疑人现聘请一名律师。据当时一名证人透露,该律师与在逃的嫌疑人曾找他与另一名证人一起了解情况,并制作了笔录。我想问一下,该律师的行为是否恰当?是否可以在嫌疑人与多名证人在一起的情况下取证?我的权益如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