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兄弟三人,我小伯伯今年不幸去世,小伯伯单身未婚,死后也未留下什么遗产,只有五间老屋,根据继承法规定这五间老屋由我父亲大伯合法继承,但是不知道房子所处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否该由他们合法继承?现在村干部要求将房子所处宅基地当包产地退还集体或进行集体拍卖,说我们只能继承房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不知这样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