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类型企业最低注册资本
咨询人民币三万元
贸易人民币三万元
服务类人民币三万元
房地产人民币三万元
投资服务人民币三万元
金融人民币三千万元
生产、研发人民币三万元
电信增值人民币一百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①、一定金额的资金,如成立有限公司最低需要3万元。注册资本可以分期到位,也就是说如你想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首期出资最低为注册资本的20%,余额可以分期于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领取营业执照的日期可视为公司成立之日)。如果成立的是投资公司,则可在5年内缴足。需要说明的是,首期出资最低为3万元,如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首期出资就不是2万元而是3万元。
②、若成立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并且需要一次缴足,同时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一人有限公司。
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至50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1人。
④、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租赁或自有房产皆可。
⑤、成立公司的程序为:在工商局预先核定公司名称,租赁房产,开设银行账户,存入资金,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在质监局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领取税务登记证、发票等,之后可正式营业。以上的过程如嫌麻烦,也可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工商代理公司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