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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92929597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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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

当时谈定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50元,后来由于疏忽将合同中写为“第一年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0元”对方答应在接房时予以更正,但接房时出现了一些小小的不愉快,对方拒绝接房,一直拖了一个多月,期间我们曾多次电话联系他,也曾发过书面催促函,但是对方均不愿意前来接房,半个多月后,对方同意接房,但是要求以每平方米每年50元租赁。由于谈不拢,我们也没法再拖下去,只好将房屋租赁给了第三方,现在原告要求我们赔偿两倍的定金,理由是我们拒绝向他们交房。我们该如何应对?谢谢!

发布时间:2010-12-2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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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丽律师
北京市博道律师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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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丽律师  [北京-西城区] 13439768304
回复时间:2010-12-22 10:40

那看你们在后来的交涉过程中是否有证据证明每月的租金是50元,还有很长时间不接房的证据有没有,有就可以反驳对方根本违约。

支持(0) 解答者:桑丽律师 积分:147701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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