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一天晚上有一个朋友酒后开车,他的车速很慢,一辆电动车超车撞了他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我朋友停车问伤人没有,但是没有人回答,他以为不伤人,又因他是酒后开车,有些怕被处理,后朋友就开车走了。过30分钟有一个朋友打电话给他问是不是刚才他开的车子和别的车子碰了,他讲有这回事,他讲人伤了,后朋友就安排人去医院,又马上和单位联系。现交警讲我朋友是交通逃逸负全部责任,另外朋友的车子什么保险都有,保险公司讲朋友是酒后开车,保险公司什么损失都不赔偿。请问交警的定性正确吗?保险公司不赔偿损失对吗?
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
如果有交强险的话,交强险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