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是一名外地来深的打工者,我的妻子在我的老家,由于长期夫妻不在一块和经不住外界的诱惑,我在2006年底和一女子有了婚外情。当时妻子有了我和这个女子的暧昧短信,当时我也承认了有这件事!当时为了孩子,妻子也原谅了我,从那以后有什么事我都处处忍让我的妻子,她也没怎么再提这些事。但自从2009年她在一个小诊所上班后,我也一直感觉她和她的老板关系暧昧,苦于我一直没有证据,还有因为其它一些事情,我妻子的言行举动我越来越不能忍受。现在她也要提出离婚!我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我俩离婚了,我就分不到财产财产了吗?但是妻子现在没有我的什么暧昧短信哪,录音哪,影像啊等这些直接证据!她和她的家人也就是以暴力威胁我,叫我承认有外遇这件事!!!专家,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我承认了,我就分不到财产了吗?? 敬等回音!!!!十分感谢!!!!
发布时间:2010-12-24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