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3日,我下班打车回家,出租车为躲野猫把车开进公路下面的沟里,致使我腰椎右侧横突骨L1L3骨折,致使我卧床一月。现在刚能下地走动,在调解时我能要求精神赔偿吗?要能赔偿有能陪多少呢?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果构成伤残,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