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婆婆今年88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车方的全责,10级伤残,按2010年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因该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2010年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15元; 2、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509元; 3、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0876元; 4、重庆市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为25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