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一个朋友合作一个项目,本来说好大家一起投资做项目,在期间,他又联系了一个项目,前期的投资都是我们一家拿的,而且每个订货单都有他的签字,现在前期准备结束,想算总账的时候,他想以那个项目的将来前景抵资金,从法律角度看,可以吗用不用去相关部门评估他还说,他牵扯的精力比较多,想多占股份,而现在所有的投资,都是我们一家拿的,我担心以后亏损,他拿什么东西偿还。现在办了个营业执照,是他自己的名字,是不是应该办成合伙人的名字
首先,他想用将来的前景抵出资肯定是非法的,你们的风险很大。如果你们注册公司的话,他有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第二,他想占大股份的话,你们更要当心。第三,现在办的营业执照还是他的名字,哪岂不是你们出资了,反而他是负责人?详情可以来所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