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三桥附近订了套房子,当时说是产权70年,后来交钱的时候销售员说目前还是商用地50年,但他们已经补交了商用地转为住宅地的土地出让金,等他们把五证补齐了之后,再申请变更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即可变为70年的住宅地。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来保证我们的权益。还有变更为住宅地后是不是做按揭代款就按国家规定住宅代款的利率而不在是商用地代款的高额利率了。请帮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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