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澳门居民,本人是内地居民,两人在澳门民事局登记结婚,现育有一子三个月,孩子持澳门身份证,现双方欲离婚。本人目前没有澳门身份证无法随意出入澳门,请问可否在内地提起离婚诉讼?本人如果想争取儿子的抚养权,会否因不是澳门居民而受影响?内地的离婚判决在澳门有没有法律效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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