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午下班,我走在安全道里,突然,左车道冲出一辆大卡车向我撞过来。送到医院后我的腿和手缝了15针,在院间对方给了我500元生活费(还是我要的)住院费是对方出的。我在院住了10天出院。到现对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也没有来看望过。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呀。
一般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解决。
你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工伤。你可以主张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