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单位工作四年,单位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并拖欠了我4个月工资,前几天公司其它部门有两个员工休产假,公司领导决定让我一个人接手这两个人的工作,我不同意,与公司产生纠纷,请问我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吗,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吗?
把工作交接好了就要吧离职,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