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我想知道那工作人员是不是一点责任都不要负啊,如果那工作人员是故意的呢难道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吗。
如果是故意,那自然就不是“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