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套公有房,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妹妹结婚没房子,我父亲把它作为婚房过户给了我妹妹。后来我妹妹去美国后在那里买了房子,我也不知哪一年,因为我父亲和我妹妹是背着我做这件事的,她以15万卖给了我嫂子,住到今天。也就是我妹妹白拿了15万,这件事是最近她自己说给我听的,她认为这房子现在可以卖到70-80万,她当时卖了有点吃亏。我的问题是这房子是我父亲的财产,它只是过户给了我妹妹,当房子卖掉后,我妹妹应该拿全部所得吗?我的权利在哪里?我有权利过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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