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子向他人借款,让我签一份委托书,作为还款保证,其中一条:“代理我办理该房屋的转让手续,有权办理该房屋的转籍过手续”,有一天此人以某银行有关系能帮办贷款为名,让去该行,结果把我房屋产权证骗取,迟迟不还,几个月后,再向此人索要产权证时,此人说房子让他以50万给卖了,我到产权处查看得知,75万卖的,市场价应在120万元。买卖合同的签名不是我签的,至今没人来要房,此人具体怎么卖的、又是怎么更得名,我一概不知,我也没有让他买。我该怎么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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