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女方50岁,多年忍受丈夫和第三方同居。96年女方丈夫与第三方育有一子,今年女方丈夫与第三方又育一子。现在女方丈夫用家庭共有财产为第三方买房,还把一部分钱转移到第三方的子女帐户下。请问: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