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法律> 婚姻家庭>已婚者一方与他人育有子女,配偶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提问问题
[-]
悬赏分:0

已婚者一方与他人育有子女,配偶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受害者女方50岁,多年忍受丈夫和第三方同居。96年女方丈夫与第三方育有一子,今年女方丈夫与第三方又育一子。现在女方丈夫用家庭共有财产为第三方买房,还把一部分钱转移到第三方的子女帐户下。请问: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1-01-08 14:44 
为您推荐 [婚姻家庭律师], 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我来回答(您的热心回复将给予法律需求者非常有用的指导)
(Ctrl+Enter快速提交)

5分钟内,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还可以输入
50

问题补充(选填)

还可以输入
1000
获得法律解答耗时 3分钟 拥有认证注册律师 705597人 法帮网已经帮助过 534598人 有法律问题?法帮网万名律师为您解答…… 推荐律师 问题动态 0位律师回答了这个问题
答案提交成功
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